新第三責任險 理賠無限
【經濟日報╱記者葉慧心╱台北報導】

開車不小心撞到人,雖然有政府強制汽車保險理賠作後盾,仍可能不夠支付車禍和解理賠金,不少人因而會加買任意汽車第三人責任險,只是這類保單都訂有每次事故最高理賠上限,理賠的金額可能還是不足支付相關費用。
產險業最近推出每次總理賠無限額的任意汽車第三人責任險保單,保費比原本二倍型的任意第三人責任保險增加6%,但車主如果發生事故可獲得的理賠保障也大幅提高。

開車不小心撞到人,雖然有政府強制汽車保險理賠作後盾,仍可能不夠支付車禍和解理賠金,不少人因而會加買任意汽車第三人責任險,只是這類保單都訂有每次事故最高理賠上限,理賠的金額可能還是不足支付相關費用。

產險業者表示,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已實施十多年,但死亡事故賠償金額部分,依民事判決結果來看,強制險提供的150萬元死殘理賠金額往往不足,多數車主購買強制險時,因而會加保任意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

任意汽車第三人責任險具有體傷及財損兩方面保障,因此除可填補強制險理賠不足缺口,也對第三人的財物損失負賠償責任;只是任意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通常對每一事故訂有最高理賠金額限制,萬一總賠償金額超過保險限額,投保人還是要自己想辦法籌錢。

例如劉先生向保險公司投保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約定每一個人傷害理賠200萬元、每次事故體傷死亡最高理賠400萬元(二倍型保險),後來劉先生發生車禍,造成三人死亡且依法需負全責,劉先生與死者家屬協議後,每人皆以350萬元現金和解。

也就是說,劉先生總共要賠1,400萬元,扣除由強制險給付每人150 萬元(三人共450萬元),剩下的每人200萬元(三人共600萬元)是由任意第三人責任險理賠。但劉先生他投保的任意第三人險,依保單約定每次事故最高只有400萬元理賠金,即仍有200萬元由劉先生負擔。

國泰產險車險部經理陳文生指出,部分車主擔心多人傷亡的不幸事故發生,可能負擔龐大賠償金,因此選擇投保高額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但保費負擔增加之餘,仍無法解決多人死亡時,每一人最高限額賠償的問題。

新種的無限額汽車第三人體傷責任險,保費比原本二倍型的任意第三人責任保險增加6%,但以無理賠紀錄的30歲男性為例,投保「每一人體傷200 萬元保險金額、每一事故體傷保險金額由400萬元提升至無限額」型保單後,保費只增加75元,但出事時可得到更多理賠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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